关于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调研报告


调研视察  加入时间:2016/9/29 16:29:42 阅读次数:141147

 

 

 
 
 
 
 
 
关于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6年7月12日县政协十三届二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全面了解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步伐,根据2016年度工作安排,县政协于近期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乡镇、村,采取走访贫困户,与县、乡镇、村社干部及贫困户和村民代表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并认真讨论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注重政策精准。县委、县政府切实把精准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全县性工作推进会,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同时,积极对接省委“3+10”组合拳,制定了精准脱贫《决定》及《督查细则》,产业、安居、能力、基础、民生5个“专项扶贫攻坚计划”,推进精准识别数据平台、扶贫项目融资平台、驻村帮扶工作平台、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社会扶贫对接平台等“五大平台”建设,形成了“2+5+5”脱贫攻坚政策“套餐”,确保了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顶层设计在南部的落地落实。
(二)着力基础工作,注重识别精准。严守“一高一低一无”和年人均纯收入等刚性标准,实行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两委”初审、村民代表会议复审并一榜公示、全体村民大会再审并二榜公示、县级相关部门联审并三榜公告的“六步、四审、两公示、一公告” 精准识别工作程序,根据中省市政策细化出“十二不评”的硬杠子,组织相关职能部门8次筛查、4次比对,锁定贫困户22050户、68477人(含2015年脱贫14927人),2016年全县在册贫困人口53550人。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一村一案、一户一策”对接落实到“五个一批”中。
(三)坚持因户施策,注重措施精准。一是加大项目投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2.5亿元,分别按照15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打捆使用到60个摘帽贫困村和138个非摘帽贫困村,共规划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28个、总投资1.88亿元,现已启动项目491个,完成投资1.1亿元。建成农村廉租房678套,改造农村危房5962户。二是推进产业扶贫。安排到户产业补助资金5161万元,产业扶持周转金2990万元,分户规划落实“四小工程”10339户,覆盖2014年被脱贫户、2015年已脱贫户及2016年预脱贫户。三是探索电商扶贫。充分发挥“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的脱贫攻坚作用,编制了电商脱贫“三年规划”,引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培育出“淘南部”“超级玛特”“蜀优优”等本土电商平台,免费为贫困户提供农产品网上销售。四是落实金融扶贫。对13773户贫困户进行了评级授信,授信比率70.7%,授信额度4.8亿元。落实小额信贷风险资金1000万元,扶贫贷款风险基金1995万元,发放贷款7911万元。
(四)创新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精准。一是县级领导全面参与。每位县领导挂联1-3个乡镇以及对应的贫困村,实现对198个村的全覆盖;实行“无会日”制度,确保县领导有充足时间到挂联村督导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县级部门、乡镇均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以及脱贫攻坚办公室,县级部门由“一把手”任组长,乡镇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双组长”制。部门和乡镇还分别与县委、县政府签订脱贫攻坚廉政承诺书、精准识别承诺书、年度脱贫目标责任书。三是全覆盖派驻“五个一”帮扶力量。29名县级干部每人挂联13个乡镇和对应的贫困村,100个县级部门分别定点帮扶12个贫困村,并选派199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村实现1名县级领导干部、1个帮扶部门、1个驻村工作组、1名第一书记、1名农业技术人员“五个一”帮扶力量全覆盖,到位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仍需提高。有的乡镇、村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精准扶贫是帮扶部门的责任,处处事事依赖帮扶部门和第一书记。有的帮扶部门负责人对精准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派驻的第一书记不是单位工作能力最强的干部;在帮扶方式上,措施简单,针对性不强,把帮扶停留在送钱送物和慰问上,没有对贫困村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制定发展规划。有的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由于缺乏系统培训,对精准扶贫政策掌握不深不透,拿捏不准,显得无所适从。加之,大部分今年不“摘帽”的贫困村扶贫项目、资金尚未启动运作,其工作较为被动,从而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有畏难情绪,存在消极观念。落实帮扶时是身入心不入,遇到上级检查则临时进村,敷衍了事应对,扶贫干部留给群众的印象是“走过场、做样子”。
(二)项目资金安排不均衡,部分项目实施缓慢。一是从上至下对只有“插花”贫困户的村重视不够。当前,由于沉重的脱贫任务和资金的缺乏,县上在安排项目时,基本上没有考虑到那些只有“插花”贫困户的村。而多数乡镇由于财力、人力的缺乏,对这些村也难以顾及,虽然对每户贫困户也安排了帮扶干部,但大多数都流于形式,缺乏具体的帮扶措施,导致扶贫工作留给这些群众的印象是搞形式、走过场、糊弄百姓,群众意见较大。二是贫困村之间因帮扶部门的力度不同差异较大。有的贫困村由于帮扶部门投入的项目、资金较多,发展变化很大;有的帮扶部门因不分管项目,自身实力不强,投入较少,致使帮扶的贫困村变化不大。这样就使贫困村之间互相攀比,心态不平衡,同时让一些扶贫项目资金没有完全用到刀刃上,造成点上锦上添花,面上推进却明显滞后。三是部分项目实施缓慢。贫困户脱贫的一项重要指标是要有安全的住房,但在调研中发现,一些贫困村在这项工作上安排落实较为缓慢,许多今年要脱贫的贫困户截止目前都还未实施。由于危房改造、新建均需较长时间,如不尽快落实,势必影响脱贫验收。
(三)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集体经济薄弱。较多贫困村产业发展缓慢,缺少能够支撑长效增收、脱贫致富的特色效益产业,有的贫困村虽然已发展一批产业,也仅处于起步阶段,特色效益尚未凸显,带动长效致富的能力不强;在精准扶贫到户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户的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不同,部分乡镇、村在一户一策,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的引导上做的不到位,没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一味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一刀切”,造成个别贫困户对扶持项目不感兴趣,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产业项目推进落实困难。另外,许多贫困村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方面缺乏有效措施,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没有。
(四)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贫困户自我发展意识差,依赖思想严重。由于部分贫困户思想观念陈旧,发展意识差,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和行为方式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凡事都等国家和社会的救助,扶贫成了党委政府的独角戏,呈现出“政府搭台唱戏,群众台下观望”以及“靠着墙根晒太阳,就等政府来致富”的怪象。甚至有些贫困户不以贫困为耻,反以贫困为荣,感觉戴上了贫困户的帽子就可以享受国家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心理上存在“被扶持的优越感”。也有些贫困户有摆脱贫困的愿望,但由于思路不明,观念不清,缺少资金,缺少引导,盲目发展,导致失败,最终失去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五)部分基层干部积极性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一是乡镇扶贫干部大多数都是事业干部且身兼数职,扶贫工作业绩既不能参与评职称,又没有其他方面待遇,而压力和责任又异常的大,致使其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一些贫困村的村干部由于沉重的脱贫任务,致使其绝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在了扶贫工作上,已无暇顾及自己的生产经营,由半脱产干部变成了全脱产干部,而较低的工资难以维持其生活,致使部分村干部怨气较大,影响了扶贫工作的开展。三是一些乡镇、村干部没有认真学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对政策把握不准,业务开展不精,宣传发动不到位;有的习惯于当“二传手”,导致在少数村的政策“落不下去”,措施“落地走样”,造成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知晓率不高、认知度不深、参与感不强。四是农业技术培训流于形式。虽然全县按照“五个一”帮扶对每个贫困村都安排了农技人员,但大部分贫困村的农技人员都是乡镇下派,这些人因长期从事的都是乡镇上的其他事务,加之这几年农牧业局对乡镇农技人员培训较少,致使他们对当前的农业技术知识不了解、不熟悉,到村指导产业发展、小养殖的技术培训等往往是流于形式。
(六)软件资料不完善,存档不规范。软件资料是精准扶贫工作的依据和佐证,非常重要。调研中发现,有的贫困村软件资料缺失较多,一些重要的资料已找不到;有的村资料与资料之间存在逻辑错误,不能互相佐证;有的村资料虽然齐全,但是装档交叉混乱,要查看时必须到处翻阅。在调研中还发现,各贫困村的软件装档标准不一,各个贫困村大都是按自己的理解进行装档。软件资料装档标准变动太频繁,致使各贫困村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了对软件资料的归档完善上,村干部存在一定怨气。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考核问效。一是针对个别部门、乡镇、村存在“上面热,下面冷”、应付心态对待精准扶贫等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并采取各种方式提高其参与精准扶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帮扶单位多深入帮扶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制定扶贫规划,做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后续管理与贫困户脱贫兼顾,确保精准脱贫实施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机制。要坚持年终考核、季度验靶与日常动态跟踪考核相结合,加大动态跟踪督查考核力度,突出考核的实效性。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督导,传递压力,激发各级扶贫干部的工作活力和创造力。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与各乡镇、各部门年终实绩考核成绩挂钩,特别是作为评价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督促限期整改,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质增效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建议每年分别评选出10名(家)精准扶贫“好领导”、“好书记(第一书记)”、“好单位”、“好企业”和“好干部”,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并将其纳入晋升考核范畴。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用好工作通报和年度考核等平台作用,注重督导引领和激励鞭策,确保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要加大对扶贫资金安全使用监督力度,组成由监察局牵头,发改、财政、审计以及“两办”督查室等部门参与的监督工作组,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和落实的全程督查和监管,确保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如期实现。
(二)抓好产业发展,助推长效增收。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要结合贫困村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选择适合本地条件,有优势、有特色的产业和产品作为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积极引导贫困户规模发展,逐步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培育出贫困户增收项目。二是建立红利共赢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帮带作用。要充分发挥企业和“大户”对贫困户的帮带作用,吸纳贫困户对其产业项目进行入资或投工方式入股,政府给予政策优惠、资金扶持、技术指导,进一步筑牢企业、“大户”和贫困户之间利益链条,实现风险共担、红利共赢,使贫困户能够从多渠道、广范围得到帮扶。三是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增收出路。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教育引导,在坚持“五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思路。
(三)整合项目资源,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机制。当前,尽管县委、县政府在整合统筹涉农资金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受限于体制性障碍,成效有限。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归并力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防止出现“天女散花”的现象,做大扶贫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统筹兼顾。一方面,在充分保障重点贫困村项目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要对有“插花”贫困户的村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一定的项目支持,有效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这些村的贫困户也能切实享受到扶贫政策,而不仅仅是“纸上”的贫困户和在“纸上脱贫”。另一方面,在贫困村的项目安排上,也要适度调节,均衡安排,避免造成各贫困村之间差异太大。三是因户制定落实项目。要出台“量身定做”帮扶政策,明确与贫困户自身能力相适应的项目规模和扶持标准,针对贫困户经济实力弱、生产能力差、管理水平低的现状,建立小发展小补,大发展大补的激励扶持机制,调动贫困户发展生产源动力。四是督促乡镇和贫困村要尽早安排布置,倒排工期,加快C、D级危房改造实施进度,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
(四)加强教育管理,增强脱贫信心。一是要加强开化引导工作,激活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扶贫工作当务之急是要扶“志”,只有提起贫困群众脱贫“心劲”, 找准自我发展的“造血”源,将其培养壮大,方能出现致富“彩虹”。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政策,用本地的事,身边的人通过自身艰苦努力,创业致富的案例进行开化引导,充分发动贫困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克服消极的思想情绪和“等、靠、要”的惰性心理,开化、鼓励和引导他们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志气和信心。二是建立对贫困户的考核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有责任的扶贫”机制,制定贫困户责任清单,以量化产业发展、参与义务工、支持村两委工作、家庭卫生等方式,由“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评比打分,作为其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加强对特殊群体贫困户的引导,多渠道增加收入。要完善对兜底对象的帮扶管理体制,探索组织引导他们,根据自身能力实施力所能及的产业项目,培育其自食其力的能力。
(五)强化干部培训,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力度。要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对精准扶贫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不透、无从下手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争做熟悉政策、掌握业务的“精准”干部。农牧业主管部门要经常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农牧业技术指导发挥实效。要注重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作风务实的干部选派到贫困村,对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好、工作难以胜任的驻村帮扶干部,派出单位应及时召回重派。二是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把政治素质好、服务群众有热情、致富带富能力强的能人选进村“两委”班子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服务型+战斗型”堡垒。三是关心关爱干部。县委、县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定的政策,对乡镇扶贫干部、农技人员和贫困村的村干部给予一定的补助,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四是县扶贫移民局和一线考核办应制定一套统一的软件归类装档标准,一经制定就不再变动,全县各贫困村按统一模式归档,以确保更多的精力用在实际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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