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共维修资金收缴、管理与使用的几点建议


社情民意  加入时间:2013/11/7 8:54:42 阅读次数:119722

 

住房公共维修资金属于各小区业主的共有资金,数额较大。近年来,各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住宅小区日益增多,该笔款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备受广大业主关注。

据一些小区业主反映,在住房公共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住房公共维修资金的收缴标准不透明,是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省最新制定的收缴标准收取业主不得而知;二是业主向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交了公共维修资金,但不知道自己交的这笔钱最后到了哪里;三是公共维修资金使用不透明,业主不知该如何使用这笔资金,对使用流程更是茫然;四是公共维修资金是否被违规挪用、利息去向及增值情况,既无人告知,也让业主充满疑虑。

住房公共维修资金是住房的“养老金”,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民生,为确保资金得到正常利用并保值增值,特建议:

1、在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取消开发商(或物业服务公司)的代收行为,由购房者(即业主)将维修资金直接存入房屋主管部门指定的专管账户(应面向社会公布),既打消业主疑虑,又有效降低风险。

2、为保障住房公共维修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明确专户管理银行,设立专款账户,指定专门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款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保障各小区业主的利益。

3、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使购房者(即业主)了解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咨询电话和举报程序等,增强业主维权监督意识。

4、借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尽快建立住房维修资金信息查询平台,让广大业主可以上网查询自己交纳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5、使用维修资金时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6、由于住房维修资金使用频率较低,房管部门应当探索通过金融手段使其增值,让业主得实惠,而不是让广大小区业主的这笔巨额存款躺在银行“睡大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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