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供销社工作 切实服务“三农”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3/4/7 10:53:33 阅读次数:1580

 

重视供销社工作  切实服务“三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在“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方面不可或缺、任重道远。为此,县政协近日组织委员对县供销社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协商建言。

一、职能及成效

县供销社自改制以来,妥善清偿债务、有效化解矛盾,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服务功能逐步提升、经营领域不断拓展,在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利用改制剩余资产,由供销社独资或控股组建了金源农资公司、华丰农产品公司、金丰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等龙头企业,在狠抓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以及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2012年底,完成建设庄稼医院109个、农村社区服务社27个、对新增的216名庄稼医生开展培训,全社实现农资连锁经营总额6321万元,服务农户18600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5个;在南部德惠超市设置农产品对接专区,在后街新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场,既减少了物流成本,又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绿色环保的消费品,达到了农超对接的双赢目的。

二、困难与问题

多年来,改制后的供销社面临职能不强、环境不优、经费不足,在切实推进“三大体系”建设中虽然取得了明显实效,但也反映出不少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党政高度重视。

1、自身发展困难重重。供销社虽经历了改制,但自今仍有1000多户购买供销社原资产的业主未办理产权过户,成了县供销社发展的沉重包袱。在扩大经营范围、拓宽服务领域等工作中又受到资金、场地等困扰,带动和引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实施“三大体系”建设点多面宽,投资额度大,工作经费严重缺乏,直接导致农资配送中心、庄稼医院等规模较小;废旧收购站设施简陋,没有标准化厂房,操作人员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

2、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供销社原国有资产处置未优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以及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地方政府用于支持供销社工作的配套资金(50-80万元/年)未投入到位;三是工商、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到位,致使工作开展中遇到不少困难。

3、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难。按照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在兰渝铁路南部货运站旁兴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配送中心及农资专业市场、在县城附近兴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及分拣中心、兴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个项目已纳入省供销社项目储备库,然而,在征用土地方面显得困难重重,极大地制约了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进度。

三、对策和建议

按照国务院“关于把供销社构建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精神,全社会应重视、关心和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供销社从事农村流通、服务“三农”的重要职能。

一是党政要高度重视。县委、政府要加强对供销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供销社服务“三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对改制遗留的产权过户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召集相关部门查找未能过户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尽早完成过户;另一方面对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的供销社4个建设项目中的火车站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配送中心和县城附近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及分拣中心,政府要纳入大城市建设框架统筹规划,进入规委会方案,并落实具体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更改。

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供销社富企兴社的根本途径,也是为农服务的根本保证。实施“三大体系”建设,工程庞大,战线长、覆盖面广,务必要转变观念,积极对接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市场开拓和经营领域方面,可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东风,与火车站片区、物流园区的招商引资以及民间资本、行业协会相互融合,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项目建设

三是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供销社在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和相应的资金支持,给供销社更多的农业开发项目,不断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应每年足额安排50-8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供销社牵头发展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和庄稼医院的投入;县级相关部门要大力协调配合,支持供销社对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特别是分拣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定行业标准;金融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在项目建设上的投融资工作,让供销社有投入的活力和政策保障。

四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涉农部门之间要逐步建立农业生产、农业政策、产业调整、农业开发等涉农信息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供销社农产品供求信息上接大市场、下连广大农民的桥梁作用,整合供销信息资源,实现产业与市场对接,如有针对性的围绕几大产业销售适用的农资农具等;利用“新网工程”平台,强力推进“农超对接”;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连锁配送经营力度,把农资经营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同时,以农资连锁店为依托,积极兴办庄稼医院。

五是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不断深化对农资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农资市场大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六是强化供销工作宣传。县政府及涉农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供销社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对供销社的认知度,为供销社承担和组织实施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在促进农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更好地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县政协农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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