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政协机关关于开展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2/7/31 10:13:01 阅读次数:151025 |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中共南部县委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即南委发(2011)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2012年6月底前,形成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网络,通过职权梳理、风险点排查、等级评估、强化防控等工作,建立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制度保障、重点监控、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2012年7月起,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开门开放、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主要内容。重点围绕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机关实际,突出重点岗位、关健环节,分析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对风险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二)实施步骤 1.学习动员部署( 2.梳理职权“清单”( 3.排查廉政风险点( 4.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 5.制定防控措施和制度( 6.查漏补缺和巩固完善( 7.常态化管理(2012年7月起)。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总结本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学习、吸取其他县级部门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不断深化完善,健全长效机制,力争取得更大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委室是推进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机关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政治责任。各委室主任是推进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责任人,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认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带头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本室(委)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机关纪检组要在政协党组的领导下协助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任务的分解落实,做好牵头协调、信息沟通、调查研究、督促指导等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委室要对照廉政风险,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委室要结合机关实际,找准并梳理好本委室的职权“清单”,确保风险排查全面彻底,分级管理科学规范,防控措施切实有效,努力形成具有政协机关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协机关日常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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